本班網永久保留

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

宜蘭縣102年度無菸校園 ~ 著色及畫圖比賽實施計畫


宜蘭縣102年度無菸校園 ~ 著色及畫圖比賽實施計畫
壹、計畫目標
一、為加強幼童及國小學童拒絕菸害維護健康,促進身心正常發展。
二、培養幼童及國小學童豐富之觀察力、想像力及創造力,透過活動表達心中對菸害之各種體驗、省思與感受。
三、從創作過程中學習藉由著色及繪畫表達能力,使幼童及學童對菸害能更深入了解,加入拒絕菸害的行列。
貳、依據:宜蘭縣102年度菸害防制業務計畫辦理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衛生局
二、協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教育處
肆、参加對象
一、本縣幼兒園之幼童(參加著色比賽)。
二、本縣國小之學童(參加繪畫比賽)。
伍、活動辦法
一、對象:
      (一)A組:幼兒園著色比賽,分小班組、中班組及大班組,共計三組。
(二)B組:國小學童繪畫比賽,分低年級、中年級及高年級,共計三組。
二、主題:以「拒絕菸害,創造無菸校園」為表現主題。
三、規格與素材:
(一)作品規格:以四開圖畫紙(約54公分×39公分),作品均不得裱裝。
(二)使用材料:繪製方式不限,水彩、蠟筆、彩色筆或廣告原料均可。
(三)著色比賽之圖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。
四、評分標準:
    (一)構圖內容30%;色彩搭配30%;創意30%;技巧10%。
    (二)本局將邀請本縣美術專業評審專家3位評選作品。
    (三)畫圖內容中所有『菸』字以此『菸』為主,凡非此『菸』字,不列入徵選。
五、報名方式、交件日期、地點:
1.由學校逕向轄內衛生所報名,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05月31日(星期五)止(親送或郵寄皆可,郵寄以當日郵戳為憑),為確保作品完整,請參賽作品繳交或寄送時注意防範毀損事宜。
2.著色比賽及繪畫比賽之作品,請學校老師進行初篩,每園所參賽件數以(大、中、小班)9件為限。
陸、活動獎勵
一、各組參加比賽得獎者:
(一)著色比賽分小班組、中班組及大班組,共計三組。
第一名:1名,頒發衛生局獎狀乙幀及聯合勸募禮券1,500元。
第二名:1名,頒發衛生局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券1,000元。
第三名:1名,頒發衛生局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券500元。
佳  作:3名,頒發衛生局獎狀乙幀及禮券200元。
 (二)繪圖比賽分低年級、中年級及高年級,共計三組。
第一名:1名,頒發衛生局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券1,500元。
第二名:1名,頒發衛生局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券1,000元。
第三名:1名,頒發衛生局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券500元。
佳  作:3名,頒發衛生局獎狀乙幀及禮券200元。
二、得獎名單預訂於102年6月14日公告於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資訊網「公告文件」(http://www.tc.edu.tw/news/list);並配合本縣「531世界無菸日菸害防制議題成果展」現場展出及擇期公開頒獎。
柒、注意事項
一、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,一概不予退件;因郵寄遺失、郵資不足、失竊或其他非承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,承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二、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著作,如發現涉及仿冒、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,經檢舉查證之後,承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,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,並承擔承辦單位之一切損失,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三、參賽作品嚴禁涉及色情、暴力、毀謗、人身攻擊及不雅作品之內容,如發現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、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,經他人檢舉查證之後,承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,若得獎者已領取獎項,應將所領取之獎項,無條件繳回承辦單位。
四、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「宜蘭縣政府衛生局」所有,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五、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,承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參與活動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。
六、參賽者之作品若有疑義時,由評審委員會認定之。
捌、本計畫奉准核可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